約翰貳書導論
大綱
Ⅰ 引言(1~3節)
Ⅱ 信息(4~11節)
Ⅲ 結語(12~13節)
導論
約翰二書、三書是新約中最短的文件,甚至比新約另外兩卷只有一章的腓利門書和猶大書還要短。約翰二書和三書各自少于三百個希臘字,無疑各寫在一張蒲草紙上。作者在第一封信中所說明的主題,同樣在第二和第三封信中簡略出現,不過寫作的形式不再像論文,而更像書信;所處理的特殊題目,則為要善待巡回傳道人。
羅馬帝國的廣大版圖與穩定局勢,使得當時在境內旅行比從前要容易得多。羅馬人建的大道、各地駐軍所維系的和平、加上全國通用的語言,更促進了旅行的便利,使得福音在第一世紀能夠迅速傳播。
基督徒旅行,或是為買賣,或更重要的,是為宣教;當他們來到一個城市,會住在哪里呢?“那時不像現在一樣,有舒適的旅館,甚至鄉下連小客棧也沒有”(Findlay)。此外,按照蘭塞的說法42,“古時的旅店……聲名狼藉,……旅店的主人受人鄙視,在羅馬法里面常提到他們品性不良”!奥玫暌泽a臟、跳蚤出名”,“旅店老板以貪婪著稱”(Barclay)。所以,基督徒旅行的時候,地方教會的成員就應當接待他們。新約很多地方都提到這種習慣。例如:呂底亞在腓立比、耶孫在帖撒羅尼迦、該猶在哥林多、傳福音的腓利在該撒利亞、居比路人拿孫在耶路撒冷,都曾接待過保羅(徒十六15,十七7;羅十六23;徒二十一8、16)。
這種接待卻很容易被人利用。有一些假教師自稱是基督徒,信徒是否應該接待他們?還有一些人顯然是江湖郎中,或冒充資歷的假先知,他們的出發點是貪財而非教義,就是想住在別人家中,白吃白喝,騙錢花用。我們讀約翰二書、三書時,必須了解這種背景,因為這位“長老”指示他們,應該接待誰、拒絕誰,理由為何。他寫道,真正的基督徒宣教士可以藉他們所傳的信息和做事的動機分辨出來(參:約貳7);如果他們不是為圖利,而是為主的名(約叁7),就應該接待,并且以“配得過神”的方式,幫助他們往前行(約叁6)。
在《十二使徒遺訓》中也有類似的指示,這份有關教會秩序的手冊,寫于第一世紀末,是敘利亞一帶鄉村教會的指南43。其中假定旅行的基督徒會拜訪教會。每一個人都要經過查驗,以分辨真假(十一7、11,十二1)。這些測驗包括他的教訓(十一1~2)、他的動機──尤其是他對金錢、伙食和住處的態度(十一5~6、9、12,十二2~5),以及他的道德行為(十一8、10)。
我們可以把約翰二書分為三個段落:引言(1~3節)、信息(4~11節)和結語(12~13節)。
42 “道路與旅行(新約)”一文,刊于 Hastings' Dictionary of the Bible.
43 這是 Cyril C. Richardson 的看法,這里引用他所翻譯的《十二使徒遺訓》,(Early Christian Fathers, Vol. 1 of The Library of Christian Classics, SCM Press, 1953, pp. 161~179)。
──《丁道爾圣經注釋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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